昨天(14日),记者从云南省高级法院获悉,省高院的裁判文书将全面上网,大家可以在“云南法院网”上原汁原味地阅读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据了解,如此全面地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在全国尚属首次。 云南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介绍,将裁判文书上网就是满足公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要求,有利于加强公众对司法的监督,增强审判的外部约束,从而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升,提高法官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同时还起到宣示法律、宣传法治的作用。
据了解,从今年3月1日起,云南省高级法院在“云南法院网”上开始裁判文书上网的试运行,从4月1日起,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已全面实施,截至4月30日,共有102份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裁判文书向全社会公布,下一步省高院将在全省法院系统逐步普及和推广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裁判文书上网会不会泄露当事人隐私?司法机关承诺为证人保密,可一旦裁判文书上网,对证人的保护如何兑现?……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昨天,记者专访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田成有。
时报:全国部分法院网站也有裁判文书上网,但只是公布某一类案件,请问省高院这次公开的范围是什么?
田成有:省高院要求各审判庭审理案件所作的判决书、裁定书,除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当公开,全面上网。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甚至申诉、立案、再审、执行等各种生效的裁判文书,如此全面的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在全国尚属首次。
时报:裁判文书上网,当事人会有一些顾虑,会不会泄露当事人隐私?
田成有:如果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成年人犯罪和个人隐私的,或是裁判文书中过多涉及到其他人和事,公布后有可能会给他人造成精神压力或给法院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而无必要公布的,法院都不会公开此类裁判文书,且凡裁判文书涉及的当事人通讯住址、家庭情况的都将一律删除。
时报:司法机关承诺为证人保密,可一旦裁判文书上网,对证人的保护如何兑现?
田成有:我们要求裁判文书中凡涉及证人姓名的,一律以“×××”代替,这些措施就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从技术层面和思想顾虑方面为公开扫清障碍,这也是省高院实施裁判文书上网的一个特点。
时报:以前裁判文书仅发给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如果其他人想了解案件的情况,除了上网,可否直接到法院查询?
田成有:凡是经过公开审判的案件,法院都准许公民自由查阅存档的裁判文书,除不宜对外公开的案件外,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也可查阅所有审结案件的裁判文书,并允许复制和抄录。
时报:裁判文书一旦上网,就置于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的视线下,这对法院来说将会有很大的压力,对此省高院是如何考虑的?
田成有:理性地说,将裁判文书上网是一个需要勇气、自信的改革,将司法结论置于大众的品头论足之下,就必须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十分严谨的论证,必须具有难以辩驳的说服力,必须满足这个时代最普遍的法理情。省高院推出裁判文书上网,等于人民法院向社会交了一份责任书。
时报:网友们应如何查看这些裁判文书?
田成有:登陆“云南法院网”(),点击“裁判文书”即可。
都市时报